在Amos面前,正站著剛剛行兇的連橫殺人犯。
這個叫Nick的傢伙年約二十,雖然長髮遮住半邊臉,但Amos卻清楚見到,那副獵鷹一般的銳利眼神,正死盯住自己不放。
即使是超武鬥組年代,Amos也沒想過會親眼目睹兇殺案。他除了呆站之外,心裡就只懂得祈禱:「主耶穌,我應該怎樣做?」
耶穌未有答案,但Nick已給他另一個提問:「怎麼了?又有一隻畜牲嗎?」
「你………你在做……..什麼?」Amos慌張地問道。換了是其他教徒,早就已被嚇至瀨尿或逃跑,但Amos驚恐之餘,竟然還有提問的膽量。
「嗯…….這算是…….屠畜吧。」Nick笑道。
「屠畜!……..果然……..你就是………那個……….新聞的………….」
「哦?上了頭版,果然與別不同!之前幾次登在A8,都無人認得我。」
「你…….不斷殺掉畜牲集團的人,就是為了可以上頭版?」
「你是說…….我屠宰這些畜牲,是為了搏出鏡?仆你個街!你當我是那些只懂做show博出位的無恥政客?畜牲集團為非作歹,巧取豪奪,人人得而誅之!現在還膽敢在這裡放火,你說該不該死?」Nick一邊說,手上駭然多了一支載滿液體的玻璃樽,和一個燃著的打火機。他將玻璃樽燃著,擲向屍體,屍體隨即「焚」一聲著火。燒完屍,Nick立即回身一個飛腳,如箭直取Amos。
「很快!」Amos暗叫驚訝。Nick的速度之高,來自一種叫做『示威遊行步』的身法。他在殺掉南昌一絕一戰中,能在梯間高速移動,也是多得此步法。
只是Amos也不輸蝕。他的『十架恩典』中,也有獨門的步法—『恩典之路』。練就此步法,有如神親自領路,即使身處黑暗、狂風暴雨、高山低谷,也能一步一步,走正義之路,不偏不歪。是以他能一邊回應:「這樣就可以殺人了嗎?法律是會制裁……….」一邊避開Nick兩記重腳。Nick再補多一腳,又是踢著空氣。
Nick暗忖︰「好傢伙!還真有點功力!相比之下,南昌一絕和這隻畜牲,都不過是垃圾!」但相比用口稱讚敵人,他更喜歡用行動。他咧笑一聲:「有趣,看我的!」隨即運起『最低工資法 三十一層天』最高境界,全力出擊。
「這是…….『最低工資法』!但…..」Amos曉得這門政府官方公佈的武功,但別說是他,全港恐怕沒多少人見過『廿八層天』以上的功力。是以對方快如閃電,根本來不及閃避下,只得舉手擋格。
Nick凌空使『用腳投票』,邊行邊踢。此招厲害之處,在於可以同時前進與出招,做出連橫攻勢。理論上此招可連橫不斷,直到永遠,阿們。不過實際上人力有限,就算你是高手,踢出十腳八腳後,亦不能不回氣。
幸虧Amos有『救恩的全副軍裝』護身,總算將Nick腿招全數擋下。只是Nick招招要命,擋得他雙手麻痺。幸得其腿招已老,只得收式,否則Amos就難挨矣。
兩人相距四米。這時,Nick最明智的做法是趁機逃脫,以免節外生枝。
只不過,人類卻不是理智的動物。Nick猶豫一下,卻選擇留下和Amos理論:「法律,法律,法你老豆!現在是什麼年代了?現在是超武鬥組的年代呀!出街遇敵,不是你死便是我亡!有法律的話,就不會為了收樓殺人放火的畜牲;有法律的話,就不會有建垃圾樓欺詐市民的地產界!你說,法律在哪裡?」
「就算法律失效,還是有天理,神還是在掌權…….」
「頂你個肺!原來是個耶能!神神神,神咁把炮,祂到底在哪裡了?香港這麼亂世,又不見祂行出來伸張正義?依我看,神根本就是不存在!要不也是已死,或是離開了地球,不知去哪裡嘆世界了!」
「不!不是這樣的!神是無處不在…….」
Nick的問題,連天主教教宗也不懂回答,Amos又怎會答得到?趁其口窒,Nick再搶白道︰「廢話!耶能即是耶能!無X得救!」單方面終止辯論,飛身再以『一人兩票』進攻。此招氣勢不凡,Amos閃避不及,唯有運起最高功力——『十架恩典 第十三章』,以絕招『洪水滅世』雙掌迎擊。
『洪水滅世』氣勢澎湃,有如聖經中淹沒世界的大洪水。只是其名稱嚇人,卻往往留有一手,正如聖經記載挪亞一家乘方舟避過一劫,令人類能繼續繁衍一樣。只是中這一招,昏迷一個半天總免不了。
雙掌硬拚雙腳,發出「砰!」一聲巨響,兩人雙雙彈開。Amos被腿勁壓在地面,腳下石屎盡地碎裂;Nick撞在一架私家車的車頭上,車頭蓋被壓得不成車形。
Nick站起時,察覺雙腿已傷︰「好傢伙!」
Amos無言。他雙手也傷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