香港基督教會 尖沙嘴堂 地下大堂
Amos到達教會大堂,時間是上午八時三十四分。
「遲了幾分鐘,崇拜應該已開始了!」他本來可以早一點到達,只是心中那股無形阻力,令他舉步維艱,有如行走泥沼。遲了幾分鐘,他終於到達教會,沿樓梯上一樓禮堂。上到半層,已隱約聽到澎湃詩歌—一如所料,崇拜已經開始了。
穿過門口,就是禮堂後排,音樂便聽得更清楚。首先衝入耳幢的,是一段快速的連續鼓擊。雖然有點甩拍,但打擊無比快速,而且力量雄渾。相比之下,自己的鼓擊充滿猶豫,令人無法安心。
「這種鼓擊……難道是…….?」
幸好他還算有點慧根,會留意他人打法,學習他們的長處。是以今日一聽,便曉得是誰在打鼓。猶如海洋公園的訓練員,能分辨每條海豚的名字。
莫名其妙的好奇心,竟抵消了返教會的阻力,令他如屨輕煙,輕易衝入禮堂。他看到敬拜隊在台上,帶領著會眾唱詩。領詩的是沈嘉瑤,身旁有梁浩峰和另外三人。嘉瑤領詩時,雙眼既不望天,也不望人,卻只死盯住右邊。循其視線一看,便看到鼓手打得興高采烈,果然就是……
「子健!果然是他!」
今日的鼓手,正是又英俊又有才能的凌子健。他不單多才多藝,連鼓技也不比Amos遜色。只是他事奉崗位太多,才無法兼顧打鼓而已。正值Amos休假,子健便暫頂Amos的崗位。
快速打擊過後,子健也不望天,也不望嘉瑤,只望在左面彈鋼琴的葉佩珊—-她一手彈琴,一手忙著手勢,示意鼓手冷靜點—子健鼓擊落足力,佩珊卻一點不受落,而且有點吃不消。
「哈哈!那傢伙就是這麼愛出風頭!」Amos心想。
由於前排滿座,他只好在後排找個位置坐下。但凳未坐暖,已感到身旁的教友,正以奇怪眼光望著他。他本能地撫摸左臉疤痕,才記起自己正戴著口罩︰「呀….是我太多心了嗎?身邊有人坐下,望一望也很平常吧?也許我遲到入座,令人感到騷擾吧?」
安靜心神,他心裡想的卻非耶和華真神,而是花園街決戰時的片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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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時他正和泓景決戰。當時泓景憑著地產界『樓按神功』,所向披靡,即使和Nick聯手應戰,也差點雙雙敗陣。他唯有破戒使出基督教禁招—-『紅海分開』。手刀自天而降,在泓景身上畫出長長血海。與此同時,泓景亦回以一招『一按拳』,在其臉上畫上一刀—-無錯,他臉上的傷,正是由此造成。
「如果那一招擊中我的話,我就要完蛋了!之不過柴叔…….就這樣……..」
無啦啦多撻瘌,他卻絲毫無怨恨,只有悔恨。
他暈倒前最後見到的,是泓景身體爆破,血濺滿地的畫面。畫花他左臉的人,同時被自己斬殺,下場慘過他一百倍。是以他心裡,就只有無盡悔恨:「他…..是被我殺死的!…….我…..殺了人…….我殺了人!神阿,我怎麼還有面目來這裡……我怎麼還有面目見你了?」
一直以來,基督教都以正義為名,做盡殺人的勾當。而在超武鬥組年代,殺人或者被殺已是家常便飯。好像早前和Steve等人往屯門途中,他就有份殺死終極港鐵俠。但那次殺招並非由他操刀,再說終極港鐵俠已是半隻怪物,殺牠不過像打怪物,並沒有太大感覺。
只是泓景之死,卻令他非常不安。雖說泓景叛變,危害花園街街坊,但他的願望也尋常不過,只想過更舒適生活,做個乖乖普通人而已。他的所作所為,極其量也是受超人擺佈已。
但泓景就死在自己手上。
他想起了十誡中的第六誡『不可殺人』,還有『凡恨他弟兄的,就是殺人的;你們曉得凡殺人的,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。』的經文。聖經對罪的定義甚嚴,令他無任何藉口脫罪。
「請大家站立,願我們以熱烈的歌聲讚美神!」台上領詩的嘉瑤對著咪叫道。會眾隨即站立,一邊晃動身體,一邊歡喜地唱詩。眾人中,就只有Amos仍坐在座位,連抬起頭也不敢,只能低頭抽搐。
教堂的歡樂已不再屬於自己。是以他站起身,黯然在人群中離開。在一片敬拜氣氛中,無人留意到Amos的離開。
除了佩珊一個。
她無意中望到正離開的Amos,心裡疑惑︰「咦?那不是Amos嗎?他已回來了嗎?」
Amos已消失於會眾之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