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超人 正常體

九十年代開始活躍香江,外型甚似美國Superman的『法律超人』,以維護市民法律權益的形象示人。只是,這法律超人實力遠不及美國的Superman之餘,人又甚為乖僻。他試過將完成了一半的事拆毀,又歧視身高不超過五呎四吋、學歷未過高中水平、月薪低於一萬元的人士,又喜歡自打嘴巴,甚至自殘身體。於是民間對法律超人亦不太信任。